合肥高新区正在探索一种创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信托制”。这种模式将业主大会作为委托人,物业公司作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作为受益人,构建了一个全新的三方信义关系。这种转变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买卖关系转变为更加互信、互惠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下,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公共利益都将得到最大化保障。据了解,这种物业管理模式在合肥市属于首创,下一步将在高新区全区范围内推广。

合肥高新区正在探索一种创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信托制”。这种模式将业主大会作为委托人,物业公司作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作为受益人,构建了一个全新的三方信义关系。这种转变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买卖关系转变为更加互信、互惠的关系。在这种模式下,业主的权益和小区的公共利益都将得到最大化保障。据了解,这种物业管理模式在合肥市属于首创,下一步将在高新区全区范围内推广。
高新区将全面推行“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
对于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谁应该承担责任?此外,物管费用的支付过程是否应该完全公开?这些年来,物业管理问题引发的纷争不断,甚至经常引发其他矛盾。这不仅揭示了传统物业模式在运营过程中的信任危机,也使得社区物管成为当前城市基层治理的重大难题,备受关注。
自2000年建成交付以来,合肥高新区天乐中心天乐社区辖区的望园小区一直存在设施老旧和停车难等矛盾纠纷。作为高新区首批“信托制”试点小区,该小区正在积极争取通过新型的物业管理模式来改善现状。
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天乐社区在天乐中心的指导下,积极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了多次会议,邀请望园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和部分业主代表,向业主们介绍了“信托制”物业服务管理模式。通过导入信托理念,他们倡导建立公开透明、开放参与、信义为本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旨在重新构建业主、物业管理人与相关主体之间的信义关系。
在社区党组织和小区业委会(物管委)牵头下,由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监督,合肥高新区印发了《合肥高新区推行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指导意见(试行)》,多个试点小区正在宣传推行“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将物业费、停车费、广告费等一切公共收益设为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基金,公开透明、全程监督、账目清晰、利益共享,保障业主有权参与决策,由此化解业主与物管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直面真矛盾、啃下硬骨头。
根据规划,合肥高新区将在全区五个中心范围全面推行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今年,我们计划在每个中心的1-3个小区进行试点,以引导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新型物业服务关系,增强居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自我管理能力,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基层治理探索新路、创新方法。我们将真正把服务做到群众心里,增强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信托制”让全体业主做回“小区主人”
何为信托制物业管理?简单来说,就是将物业费和停车费、广告费等小区收入设为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基金,物业公司按照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小区服务。由此改变了过去物业费属于物业公司营收,公共收益“不明不白”的传统模式。共有基金的确立也将全体业主拧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让物业公司回归“忠诚管家”角色,让全体业主做回“小区主人”。
每年年初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牵头,邀请业主广泛参与预算支出,按照质价相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协商确定物业标准,编制收支预算,充分保障了每一位业主享有物业服务标准的自主选择权。
大家所熟知的物业管理模式有两种,即“包干制”和“酬金制”。“包干制”是指物业公司承包小区服务,作为服务供方销售服务,赚取服务的买卖差价,望园小区原来就是一个“包干制”物业管理小区。“酬金制”模式中,物业公司是业主们的代理人,帮助业主们从市场上购买服务,收取约定的佣金。
而“信托制”则突破以上两种模式的局限性,改变了传统包干制模式中盈利亏损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计费方式,解决了其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尽量减少投入、公共收益不公开等问题,提高了业主的共担意识。共有基金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业主们负有缴纳的义务和监督的权利,全体业主紧紧拧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改善了传统物业管理模式中物业费收缴困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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